近日,石家莊市公安局和石家莊市教育局聯(lián)合發(fā)布提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果2017年選擇在石家莊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請務必于今年11月底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以便能夠在2017年5月31日前申領取得居住證,確保子女順利就學。
今年以來,石家莊市按照國家統(tǒng)一部署,全面實施了居住證制度,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可按照石家莊市義務教育招生規(guī)定,在石家莊接受義務教育。按照規(guī)定,流動人口在石家莊市申領居住證,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滿180天后,憑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等三個條件之一的相關材料方可申領居住證。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關于“要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jù)的隨遷子女入學制度”的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六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石教〔2015〕59號)要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石家莊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報名入學時,必須持有監(jiān)護人雙方及隨遷子女本人于入學當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
為此,石家莊市公安局和石家莊市教育局聯(lián)合提示,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如果隨遷子女2017年選擇在石家莊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請您務必于今年11月底前攜身份證(或戶口?。?、兩張免冠一寸照片、居住地址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以便您能夠在2017年5月31日前憑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等三個條件之一的相關材料申領取得居住證,確保子女順利就學。(河北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