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發(fā)布《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支持非國有博物館發(fā)展,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
按照《意見》,制定鼓勵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政策措施。指導和支持城鄉(xiāng)群眾自治組織保護、管理、使用區(qū)域內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鼓勵捐獻文物及捐贈資金投入文物保護的行為。對社會力量自愿投入資金保護修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可依法依規(guī)在不改變所有權和保障文物安全的前提下,給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權。支持非國有博物館發(fā)展,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培育以文物保護為宗旨的社會組織,發(fā)揮文物保護志愿者作用,提高公眾參與度,形成全社會保護文物的新格局。
來源: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