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辦理的步驟: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材料及書面給出受理通知→完成登記。
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百姓首先需要填寫登記申請書;另外攜帶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為了方便市民辦理不動產登記業(yè)務,登記中心還縮短了辦理時限。查封(預查封)登記為即辦;一般抵押權、最高額抵押權登記為10個工作日;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相關登記和國有農場、林場、草場等土地使用權登記為30個工作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等業(yè)務均為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