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通知,調整石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
此次調整中,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難殘疾人均發(fā)放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一、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75元,三、四級殘疾人每人每月55元。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凡一、二級視力、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且需要長期照護的,均享受護理補貼。補貼標準為:長安區(qū)、橋西區(qū)、新華區(qū)、裕華區(qū)、鹿泉區(qū)、欒城區(qū)、藁城區(qū)及高新區(qū)、正定新區(qū)、化工園區(qū),享受低保的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20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其他縣(市)、礦區(qū)享受低保的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其他符合條件的每人每月50元。
殘疾人兩項補貼申領程序、資金籌集和發(fā)放以及監(jiān)督管理等,按省政府《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冀政字〔2015〕74號)執(zhí)行。新的補貼標準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已有規(guī)定與省《意見》及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省《意見》及本通知執(zhí)行。
來源:河北新聞網(wǎng)